南華大學人文學院人間佛教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

南華大學人文學院人間佛教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

班務會議設置要點

 

民國11385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籌備會議通過

民國113827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班務會議通過

民國113107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

民國1131023日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

 

一、南華大學人文學院人間佛教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(以下簡稱本專班)依據南華大學組織規程第十七條及本專班組織規程第三條,訂定本專班班務會議(以下簡稱本會)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設置要點)

二、班務會議主要職權如下:

一)本專班各項教學與行政事務之推動

(二)本專班工作計劃之審議

(三)本專班規章之核定

(四)本專班事務之議決

(五)本專班設立、變更與整併之議決

(六)本專班招生任務之執行

(七)其他與本專班相關事項之處理

三、班務會議由本專班主任及本專班之專任教師,以及專兼任支援教師3-5(簽請校長選聘)組成,班主任為當然主席,並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(含校外合作單位),惟列席人員不具議案討論之投票權。

四、班務會議須有委員二分之一(含)以上出席始得開會,議案討論應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(含)以上同意始為通過。。

五、班務會議以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為原則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臨時會議由班主任視需要召開,或經班務會議代表四分之一以上之書面提議後,於二週內召開。

六、班務會議得設各相關小組,執行各項任務。

七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及本校規定辦理。

八、本辦法經班務會議通過,送院務會議審議通過,並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